各县(市、区)体育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社事局:
2026年盐城市青少年速度轮滑锦标赛将于8月18日-20日在盐城市大丰区举行。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报名
(一)请各参赛单位于8月5日前通过《盐城市阳光体育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提交相关材料。
(二)报名时各单位需统一上传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参赛单位和个人免责说明、参赛承诺书。赛区不接待未报名的运动员和工作人员。
(三)请各代表队将所有人员电子照片制成压缩包发送至490864955@qq.com,电子照片用于制作证件,照片尺寸:2.8×3.8cm,照片像素:295×413,背景为白底,电子照片文件名由“姓名+职务(运动员、教练员或领队)”组成。
(四)完成网上报名和提交材料,并将代表队所有人员照片发送邮箱后,视为报名成功。各参赛单位报名成功后,人员不得更改,确有特殊情况无法报到的,需由所属县(市、区)体育局、社事局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情况报告。
(五)报名材料一致,逾期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名。
二、报到
(一)请裁判长、副裁判长、编排长和纠纷解决委员于8月17日上午11:00前,其他裁判员请于8月18日上午11:00前报到。报到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假日酒店(盐城市大丰区梅花湾假日酒店通港大道33号)。联系人:朱夕琴,联系电话:13851313939,杨素萍,联系电话:15862076135。
(二)各代表队于8月18日上午11:00前报到。报到地点:亭湖和盐都安排在盐城市大丰区假日酒店,其他县(市)安排在全季酒店(盐城荷兰花海店)(盐城市大丰区荷兰花海风情街9号)。联系人:施建成,联系电话:15061188318。
(三)各代表队报到时,须备齐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1)第二代含指纹信息居民身份证;
(2)运动员健康证明(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
(3)学籍证明(加盖属地学籍管理专用章);
(4)凭省注册证代表相关县(市、区)参赛,须出示省注册证;
(5)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6)参赛单位自愿参赛免责申明;
(7)个人自愿参赛免责申明;
(8)参赛承诺书。
请各代表队提前准备1个档案袋,集中上交资格审查纸质材料,材料不合格、不齐全,不予参赛。
三、相关经费
1.各代表队食宿自理,每人每天交纳食宿费200元,由赛区进行赛事保障。
2.各代表队交通费自理。
3.赛事裁判员交通费报销和酬金标准参照有关财务规定由赛会报销执行。
4.请各代表队报到时将应缴纳费用一次性缴清,否则不予参赛,中途离会不办理退费手续。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26年盐城市青少年轮滑锦标赛竞赛规程
盐城市大丰区体育局
2026年7月24日
2026年盐城市青少年轮滑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
二、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竞赛组别
12-15岁组: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出生;
10-11岁组: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出生;
8-9岁组: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出生;
6-7岁组: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出生。
(二)竞赛项目
12-15岁组:
男子组:200米争先赛,500米争先赛,1000米计时赛。
女子组:200米争先赛,500米争先赛,1000米计时赛,200米混合团体竞速赛。
10-11岁组:
男子组:200米争先赛,500米争先赛,1000米计时赛。
女子组:200米争先赛,500米争先赛,1000米计时赛
200米混合团体竞速赛。
8-9岁组:
男子组:200米争先赛,500米争先赛
女子组:200米争先赛,500米争先赛
200米混合团体竞速赛
6-7岁组:
男子组:200米争先赛 500米争先赛
女子组:200米争先赛 500米争先赛
200米混合团体竞速赛
三、参赛资格
(一)符合《盐城市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联赛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和各项目竞赛规程、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须于2025年度取得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正式学籍,且未发生学籍市外转移的适龄运动员(不含小学一年级和学龄前儿童运动员),并具有代表盐城市参加江苏省运动员注册的资格。
(三)已代表盐城市参加江苏省注册的人员,13岁及以上人员需正常参加“纯洁体育”APP学习。
(四)运动员须服从市级运动队需要,办理江苏省运动员代表资格注册,参加省级及以上重大比赛。
(五)经县级及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健康,适合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各参赛单位须自行办理足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符合2007so太阳集团其他有关规定。
四、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按竞赛规程自行组织预赛,选拔参加市级决赛的运动员、教练员等。
(二)各单位可报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工作人员、队医五类人员,其中领队1人、教练员1-2人,各单位各年龄组运动员限报男、女各 5 人,各单位各单项限报5名运动员,每名运动员报项不限,各县区报名总人数不得超32人。
(三)省体校符合参赛年龄的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由各单位报名,占各单位名额。
(四)担任本次比赛的教练员,原则上需在省体育局注册。
(五)运动员不得跨组别参赛。
(六)凡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有含指纹的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须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2013 版)》。
(二)比赛轮次如下:
1.200米争先赛、500米争先赛(1)参赛人数16人以上时,第一轮次按成绩录取前16名;第二轮分四组每组4人,每组前2名进半决赛;半决赛8人分两组,每组前2名进决赛。(2)参赛人数在7—15人的,第一轮次按成绩录取前8名进入半决赛,半决赛8人分两组,每组前2名进决赛。(3)参赛人数低于6人( 含)则进行一次性决赛。
2.1000米计时赛 (1)参赛人数16人以上时,第一轮次按比赛成绩录取前16名;第二轮分两组,取每组第一名加6个最好成绩进入决赛。(2)参赛人数在9—16人的,第一轮次按成绩录取前8名进入决赛。(3)参赛人数低于8人(含)则进行一次性决赛。
(三)报名少于2个单位并少于3人或2队的不比赛。
(四)检录时,运动员须出示本人第二代指纹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五)由赛区准备录像设备,对比赛起终点进行录像。
(六)凡不认真参加比赛者,取消其所有后继项目的比赛资格。
(七)领队必须全程负责队伍在赛区的管理,必须参加赛区组委会、技术会等各项大会活动,赛时必须在赛场出席。赛区期间队伍发生任何赛风赛纪行为,将追究领队管理不善的责任。
(八)混合团体竞速赛比赛办法: 200米速度轮滑集体竞速赛,比赛时两个团队同时参赛,每队3名选手,分别男子两名女子一名,双方队员从不同起点(间隔100米)同向同时出发,绕场滑行 1圈。以每队三名选手冲过终点线用时总和作为队伍的比赛成绩。
六、录取名次、奖励与计分办法
(一)各项目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报名不足8人(队)的项目按高限录取。
(二)各项目按名次排列的前八名,以9、7、6、5、4、3、2、1计分,不足八名按高限录取名次和计分。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发。
七、报名和报到
报名和报到以比赛补充通知为准(另行通知)。
八、裁判员和仲裁委员名单另行通知。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2007so太阳集团、盐城市教育局。
